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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 什么是营改增? “营改增”中的“营”指的是营业税,“ 增”指的是增值税。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增 值税所带来的税负远低于营业税。 减税本身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营改增所 实现的减税,不仅规模大、范围广,它本质 上是一种“结构性减税”,从而构成“结构 性改革”攻坚战中的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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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

2 什么是营改增? “营改增”中的“营”指的是营业税,“ 增”指的是增值税。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增 值税所带来的税负远低于营业税。 减税本身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营改增所 实现的减税,不仅规模大、范围广,它本质 上是一种“结构性减税”,从而构成“结构 性改革”攻坚战中的实招。

3 营改增试点意义何在? 营改增试点是推进经济结构转移升级的重 要举措,意义包括: (一)从制度上缓解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 一和重复征税的问题; (二)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第二、第三产业 之间的抵扣链条; (三)减轻了企业税负,激发了企业活力。

4 总局政策文件: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 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 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 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 17号)

5 广东省政策文件: 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 票的公告(2016年第2号) 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若干征收管理事项的 公告(2016年第3号)

6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主要内容

7 一 、试点范围 二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 、计税方法 四 、税率设置 一 、试点范围 二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 、计税方法 四 、税率设置 试点范围

8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具体行业和范围是什么? 试点范围 *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 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 “全覆盖”。随着将前述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 点,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改征增值税。 *本次营改增应税行为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不动产,具体范围详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实施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 产注释》。

9 一 、试点范围 二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 、计税方法 四 、税率设置 一 、试点范围 二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 、计税方法 四 、税率设置 试点范围

10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 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 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 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 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1 对境内的理解: 对境内的理解: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 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境内的理解: 对境内的理解: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 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2 对境内的理解: 对境内的理解: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 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 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 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境内的理解: 对境内的理解: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 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 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 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3 (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 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 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 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 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4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实行分 类管理,按照不含税价计算,以年增值税 应税销售额、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 要标准,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 人和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 等方面有所不同。 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15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计税方法 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16 一 、试点范围 二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 、计税方法 四 、税率设置 一 、试点范围 二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 、计税方法 四 、税率设置 试点范围

17 简易计税方法 1、定义: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 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适用范围: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发生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简易计税方法 1、定义: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 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适用范围: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发生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计税方法

18 一 、试点范围 二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 、计税方法 四 、税率设置 一 、试点范围 二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 、计税方法 四 、税率设置 试点范围

19 税率设置概况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 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 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率设定

20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 、纳税地点 二 、纳税地点 三 、差额扣除 三 、差额扣除 四、简易征收 四、简易征收 其他规定

21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 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 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 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 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 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 变更的当天。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 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 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 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 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 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 变更的当天。

22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 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 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 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 务发生的当天。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 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 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 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 务发生的当天。

23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 、纳税地点 二 、纳税地点 三 、差额扣除 三 、差额扣除 四、简易征收 四、简易征收 其他规定

24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 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 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 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 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 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 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 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 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25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 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 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纳税。 (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 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 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纳税。 (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26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 、纳税地点 二 、纳税地点 三 、差额扣除 三 、差额扣除 四、简易征收 四、简易征收 其他规定

27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 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扣除范围

28 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 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 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 扣。 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 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 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 扣。 扣除凭证

29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 、纳税地点 二 、纳税地点 三 、差额扣除 三 、差额扣除 四、简易征收 四、简易征收 其他规定

30 详见《部分增值税简易征收汇总表》 ,供参考。

31 一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 率和免税 增值税优惠政策

32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 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 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 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33 行业征管办法介绍

34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 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 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建筑业

35 适用范围

36 基本处理原则

37 预缴税款的三种具体情况

38 分包款差额扣除应取得哪些凭证

39 预缴税款需提交的资料

40 预缴税款可抵减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

41 分工程项目预缴并建立台账

42 发票开具

43 预缴税款时间

44 其他规定

45 防伪税控相关规定 一、可开具发票类型 二、防伪税控设备样式 三、防伪税控扣减规定 四、税控服务公司信息 五、企业抄报税基本流程 六、金税设备状态查询

46 2015年4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分 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纳税人将 通过升级版开具发票。 2016年1月1日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 专用发票停止发售。为方便纳税人发票使 用衔接,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迟 可以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 使用。 可开具发票类型

47 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推广使 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是现代信息社会的产物,是 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 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数据电文 形式的收付款凭证。 特点:电子普通发票在开具后数据实 时上传税务机关;电子普通发票不使用专 用发票纸 可开具发票类型

48 发票管理发票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现对四种发票的管理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填开、打印 作废、查询 可开具发票类型

49 连接在计算机的USB口, 是税控开票系统的核心 部件,用于领购、开具、 存贮发票等。 金税盘 税控盘 防伪税控设备样式

50 防伪税控扣减规定

51 百望九赋公司 “ 营改增 ” 服务网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 263 号双城国际大厦 803 室(珠江新城地铁 站 A2 出口) 联系电话: 4008339666 税控服务公司信息

52 航天信息公司 “ 营改增 ” 服务网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龙口 大街七号龙口商业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 89312788 税控服务公司信息

53 (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为深化国地税合作,简化增值税发票新 系统推行工作步骤,除非税控发票外,原 则上按地税部门的发票供应数量供应增值 税电子普通发票。 防伪税控注意事项

54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地税有关票种(剔除需非税控发票 对应的票种)的发票月供应量合计,完成 票种办理流程。 纳税人需填写已有纳税人及默认限额信 息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增值税 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在领取 税控设备是报送税务机关。 防伪税控注意事项

55 (三)为避免 “ 营改增 ” 初期领购发票人流较 多,增加纳税人等候时间。 一方面,建议各位纳税人在 4 月内,及时 到税务机关领取发票。确保 “ 营改增 ” 后可及 时开具发票。 另一方面,建议各位纳税人可使用增值 税电子普通发票,避免纳税人到税务机关 等候。 防伪税控注意事项

56 (四)防伪税控操作事项关乎纳税人的 正常开票。为提高培训的质量,我局根据 税控服务公司的培训能力进行了合理分配 ,请各位纳税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安排到 服务公司进行培训。该项培训为免费培训 。 在参加培训前,各位也可致电服务公司 查询培训的时间及地点。 防伪税控注意事项

57 每月1日必须抄税,否则无法开票; 报税期内必须报税清卡,否则,系统自 动锁死; 说明: 3.4.1报税管理 企业抄报税基本流程

58 上报汇总  报表申报缴税  远程清卡  企业抄报税基本流程

59  通过网络报税并自动进行网上清卡  必须保证每月税期内进行征期报税  远程抄报不支持非征期抄报  远程抄报前必须确保所有离线开具的发票已上传  每月税期必须进入税控开票软件核实锁定时间跳转 下月 远程抄报清卡

60 金税设备状态查询功能主要用于查询 金税盘和报税盘当前状态的信息。查询的 内容主要包括开票机类型、机号、是否到 抄税期、是否到锁死期、金税盘内是否还 有库存发票、报税盘容量、报税盘中是否 有购入的发票、退回的发票及报税资料等 信息。 金税设备状态查询

61 点击 “ 报税处理/金税设备管理/金税设备状态查询 ” 菜 单或快捷图标 “ 状态查询 ” 。 金税设备状态查询

62 系统弹出金税设备状态查询窗口,不同页签分别显示 “ 金税设备信息 ” 、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票 ” 、 “ 货 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 和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 。 金税设备状态查询

63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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